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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
发布时间:2015-03-3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    2014年,东兴区法院切实履行定纷止争、维护稳定、促进和谐重要职责,以司法调解为主导,深入推进“大调解”工作,大力推进诉非衔接机制,全面筑牢矛盾纠纷化解防线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
   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,整体联动维护稳定。深入贯彻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,坚持党委领导,相关部门联动,认真开展以自身为涉诉信访工作主体的纠纷化解工作。切实聚合法院内外调解力量,发挥审判辅助人员的能动作用、审判人员的中坚作用、院庭长的带头作用,努力形成全员参与、上下协作的调解格局,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纠纷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成功处置一起“三跨三分离”特别重大信访事件,受到了省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。

    二是提高案件质量,着力源头防范工作。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,避免因案件质量导致的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,对立案、审判及执行各环节进行网上动态跟踪、监控和管理。完善审判质量评估指标日常分析,认真开展庭审考评、案件评查工作。发挥审判监督作用有错必纠,坚持关口前移,完善“流程管理、全员参加、全程监督”的审判监督管理模式,突出规范庭审行为。全年审执结案5286件,结案率99.26%,审限内结案率100%,服判息诉率96.68%。

   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,着力化解矛盾纠纷。区法院坚持“调解、和解、协调优先,调判结合”原则,将调解延伸至刑事和解、行政和解、执行和解工作,共调结各类案件3283件。其中,调结民事案3048件,调撤率79%。8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经调解撤诉,调撤率57.14%。和解协调撤诉行政案件1件,调撤率33.33%。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与和解执行226件,自动履行及和解结案率为32.75%。通过邀请调解调结案件566件,委托调解调结案件 310件。

    四是深化诉非衔接,推进多元机制建设。全力推进“诉非衔接”,形成纠纷化解多元化格局。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始终,459件案件经立案调解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。与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联合制定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工作衔接实施办法》,建立医疗纠纷专业合议庭,4件涉“医闹”行为的案件一审后均服判息诉。完善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,经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,我院出具调解书的案件达1032件。

    五是加大救助力度,着力化解信访案件。紧紧依靠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的领导和支持,建立健全以法院为主导、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涉诉信访工作体系。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推行带案下访、院(庭)长包案、法官判后释疑、法律甄别复查、维稳风险评估等制度,省、市交办案4件全部化解。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,依法对73案120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31.68万元,对56案87人发放执行救助金26余万元,彻底化解14件执行积案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办公室  供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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