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中央、省、市、区关于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相关要求,2009年以来,在市法院、区委政法委、区纪委的领导和指导下,我院以“打造一流队伍,争创一流业绩”为目标,在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建设上下功夫,作了有益的探索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。连续六年保持了省法院授予的“六无法院”荣誉称号,院党组连年被区委表彰为“四好班子”,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连年被区委、市法院考评为一等奖,并被省人社厅、省法院联合表彰为“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”。涌现出了以“全国模范法官”、 “全省优秀共产党员”、“记一等功公务员”雷昌根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。迄今未发现干警有违纪违法行为。
一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,着力源头防范
院党组十分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,成立了以党组书记、院长任组长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在院纪检组、监察室,具体负责组织协调、统筹实施等工作。每年均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,并专门制定了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-2012年工作规划》,明确工作目标、细化工作举措、落实工作责任。院党组每年均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题会议,进行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,并在市法院党组、区委的领导、指导下,于2010年完成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的配备工作,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一是强化教育警示,构筑“不愿为”的自律机制。紧紧围绕“公正与效率”工作主题,以司法为民为根本,以司法廉洁为目标,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、职业道德教育、勤政廉政教育和典型警示教育,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;将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的廉政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,将从事审判、执行工作的法官列为法院教育整顿的重点对象,着力强化全院干警的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。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必备内容,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形式,把院领导和中层干部述职测评作为检验干部勤政廉洁的重要载体,把廉洁司法征文、演讲比赛和先进事迹、人物宣传报道作为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,坚持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、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,着力构建横到边、纵到底的教育警示长效机制。
二是加强制度建设,构筑“不能为”的防范机制。加强廉政制度建设,着力监督制约权力运行,做到关口前移,防范在先。依托信息化建设的稳步推进,进一步完善立审、审执、审监分立,公开审判、回避、合议、人民陪审员、案件审理期限、案件质量评查、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,强化审判流程管理,以制管人、管事、管案;积极推进和完善竞争上岗、任职回避、轮岗交流等制度,共通过竞争上岗,将7名中层副职选拔为中层正职,12名一般干警选拔为中层副职,轮岗交流中层干部12名、一般干警20名;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,认真查找确定在审判执行中的主要廉政风险点,逐一提出防范意见,落实防范措施;层层签订队伍建设责任书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、廉洁司法承诺书,落实廉政谈话制度,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监督案件执行,确保廉政监督落实到实处。
三是加大查处力度,构筑“不敢为”的惩治机制。建立完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收集制度,坚持向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《案件监督表》,向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廉政监督员、人民陪审员、律师等社会各届人士发放《违法违纪监督举报卡》,公布举报录音电话、电子邮箱等方式,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,畅通群众举报渠道;完善法院内部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报告制度,推行业务部门廉政监察员制度,专设“法院内部人员涉案材料转递箱”,紧紧围绕重审、改判、信访案件找问题,围绕问题查原因,围绕原因追责任。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案件,坚决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迁就,充分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措施,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,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害群之马,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。
四是落实政策待遇,构筑“不必为”的保障机制。积极落实党和国家对法官待遇从优的各项政策,主动向党委、人大汇报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争取区政府支持,在政策范围内力所能及地不断改善干警政治、经济待遇,为干警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创设良好环境;建立并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,奖惩逗硬,构筑“不必为”的保障机制;同时,对受到诬告、错告和打击报复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,及时予以澄清,切实加以保护。通过强化职业保障,增强法官职业的吸引力,维护法官职业应有的尊荣,激励法官公正、廉洁行使权力。2009年以来,在区委的领导、关心下,共落实38名干警的正、副科级职级待遇,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;院党组规定,班子成员要主动为办案人员排除干扰、肃清环境,不允许给办案人员乱打招呼、定调子、划框框,营造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的良好办案氛围。
五是创新监督方式,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。我院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开展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廉洁”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、“创先争优”、“人民法官为人民”主题实践、“警民亲”、“公正廉洁执法”、“三大主题”等活动相结合,着力创新工作举措,打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,确保监督工作实效。推进廉政文化建设。在院机关大楼外悬挂巨幅廉政标语,机关大厅和人民法庭摆放惩防体系及基本框架建设专题展板,上墙公示《诉讼流程须知》、“五个严禁”及“两个规定”等廉政制度,在内网网站专门开设廉政建设专栏,开辟廉政文化长廊,在机关各楼层上墙百幅廉政名言警句、书画剪纸以及干警自创廉政作品,在会议室、接待室、班子成员办公室张贴廉政字画,着力营造具有东兴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氛围。推行干警家属助廉制度。每年春节前夕均向干警家属发出《致全院干警家属的一封信》,请他们协助监督、提醒干警,当好“廉内助”。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。在法院内部业务庭选出14名中层副职担任廉政廉监察员,隶属监察室领导,对法院审判执行中的公正性和廉洁性进行日常监督;定期召开廉政廉监察员会议,分析查找问题,做到防微杜渐。推行廉洁司法宣誓制度。2009年起,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即开展“反腐倡廉教育日”活动,通过收看警示片、举行廉洁司法集体宣誓等,敲响干警廉洁警钟。
二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,主动接受监督
一是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。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,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及通报制度,不断完善督办联络工作机制,加强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新闻媒体及广大群众的沟通联系,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,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主动向区人大、区政协、区政府报送、通报工作信息,邀请代表、委员视察、评议法院工作,旁听案件审理,监督案件执行,开展代表、委员“一对一”联络,开通代表短信联络平台等,确保公正司法,阳光司法。
二是建立政法部门互动机制。与区检察院建立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,共同出台《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相互监督工作意见》,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反馈机制,对法官、检察官执行工作纪律、廉洁规定的情况进行相互监督;建立了警示教育制度和重大疑难、敏感案件相互派员监督制度,法院对重大、敏感案件的审理、执行或评估、拍卖等可适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监督,区检察院在研究重大敏感案件中,也可适时邀请区法院派员列席了解情况。自2009年建立互动机制以来,两院定期召开会议,相互通报情况,掌握干警动态,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对加强队伍管理,改进工作作风,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三是建立院校共建合作机制。与内江师范学院建立“院校法制共建合作”机制。通过建立法制合作共建委员会,互相开放图书馆、资料室,定期开展应用法学专题研讨、法制文化联谊,互派法官、教师举办专题讲座、学术报告,聘请内江师范学院法学教育和研究人员担任区法院法律咨询员,在区法院建立法律教育实践基地等形式,实现资源共享、人员互动、共同发展,积极拓展主动接受监督的范围和内容。
四是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。在区人大的关心、支持下,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,积极拓展选任范围,共增选、改选人民陪审员37名,达到本院在职法官人数的50%。其中,年龄最大的72岁,最小的26岁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9名,来自群团组织、基层村委会(社区)、学校、医院13名,女性9名,民主党派人士2名。同时,出台《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》,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、推出、培训、保障、参审等予以规范,对于促进阳光司法、保障公平公正、弘扬司法民主、遏制司法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在下一步工作中,我院将以“稳中求进、重点突破、全面提升、争优创先”为基调,以“打造一流队伍,争创一流业绩”为奋斗目标,以“严教育、强管理、树形象”为主要内容,不断创新完善本院惩防体系建设,深化法院廉政文化建设,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建设。逐步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,完善举报线索管理机制,充分利用网络举报信箱,建立对署名举报的反馈机制。着力抓好审务督查,不断深化作风建设,重点解决个别法官在庭审中存在的举止不端庄、语言不文明、行为不严谨、着装不规范、办事拖拉、效率不高等问题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,消除不廉隐患,确保队伍纯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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